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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5-13 来源: 阅读人数:

西交研〔2014〕101号

为了实现我国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我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愿景,就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原则与要求

1.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牢牢把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办学目标,紧紧抓住“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条主线,以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围绕“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对外开放”,通过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努力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2. 遵循研究生教育特点,努力探索拔尖人才培养规律。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完善以立德树人为中心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构建以基层培养单位为主体的质量保障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培养模式与类型结构有机匹配、培养机制与评价机制相互衔接、价值理念与创新能力并驾齐驱,整体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能够适应社会需求、体现西安交大特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大批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

二、推进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3.实施研究生优质生源工程。贯彻落实好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的改革政策,完善“走出去”、“请进来”的招生宣传途径和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来自高水平学校及优势学科的优秀生源比例;结合学科建设和评估,推进资源整合,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平台联合招生、协同培养;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吸引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4.健全以质量为导向的博士生招生指标优化配置机制。实行招生指标向生源质量好、培养质量高、科教绩效好、资源条件好、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和团队倾斜的政策措施,重点保证高水平导师、重点学科、重大研究计划、重要科研平台的招生需求;发挥学位点评估的导向效应,合理运用大数据信息资源,从生源质量、课程教学、实践教学以及就业状况等全方位的评估结果作为学院、学科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估结果差的学位点要减少名额直至停止招生。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点的建设,重点保证师资条件好、行业企业支撑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大的专业学位点招生指标。

5.建立分类招生机制,优化招生结构规模。以院(中心)、系(学科)为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不同类型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和评价规则,强化对各类研究生的基本科研素质和专业创新潜质的考察;合理调整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师资状况,优化配置不同类型研究生的招生比例,打破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统筹学术型研究生的硕士、博士招生指标配置,通过改革试点,使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型研究生招生培养规模比例得到进一步优化。

6.完善选拔机制,改革招生办法。设立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在指标配置与选拔机制方面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完善研究生考试选拔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生复试和面试环节;继续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改革;在部分优势学科,开展优秀导师自主选拔博士生工作试点,即在合理把握国家招生政策与原则的基础上,落实导师招生责任,充分尊重导师意见,自主选拔优秀学生。

三、构筑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培养质量

7.健全质量监控体系,改善质量评价方法。遵照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设立专职质量监控机构,建立健全培养质量监督保障的相关制度文件;制定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质量评价标准,加强课程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根据学位点类型、层次和现状分类制定评估方法和标准,以质量为导向,开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在2018年前分批次完成对全校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自评估,对较差的学位点要及时进行整改或动态调整,达到“以评促建,提高水平”的目的;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改进培养质量监控和评估方法,构建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有机结合的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8.突出研究生培养主体地位,努力打造教育质量文化。从研究生入校、在校、离校等不同阶段,全方位加强研究生教育品牌宣传,培养研究生自觉、自律、自强的质量意识;采用双向评价方法,开展导师的培养过程评价以及研究生自我发展状况评价,促进导师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信息互动;建立涵盖研究生毕业质量反馈、同行评价及社会声誉等多元评价要素的学位点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全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会,总结研讨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问题。

9. 突出学科和专业特色,修订或重构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学术型博士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具有职业胜任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定位,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学科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研讨制定具有西安交大特色的学位授予标准及相配套的培养方案,从课程体系、关键环节、环境条件、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凝练提升。对专业学位点要强化过程管理,引入企业评价机制,注重校企联合培养,构建全新的专业学位质量评估与保障体系。

10.进一步加大对课程体系建设的投入, 建立全校性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建立规范严格的课程审查机制,为研究生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学术型课程体系应以强化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强硕博课程系统化建设,精炼课程内容,优化课程设置,促进有机衔接;核心课程应体现“基础性、主导性、关键性和前沿性”的要求;要按学科门类规划建设若干门交叉性强、受益面广的校院(系)两级平台课程。专业型课程体系建设应以加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优化课程结构,引进或培育企业技术课程,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训环节,重点抓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课”建设和案例库专项建设。

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落实导师岗位责任

11.完善导师遴选标准和评价考核办法。实行学术型与专业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聘任制度,完善校外合作导师遴选聘任办法;实行博士生导师招生名单年度审核制,由学院学术组织根据招生规模与学科特点,通过综合考察教师的学术水平、培养质量以及科研任务和经费资助等因素,确定招生导师名单;对师德师风不良者实行一票否决。

12. 明确导师岗位责任,提高导师责任意识和指导能力。实施《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导师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学业指导、经费资助、思想道德及科学伦理示范教育等方面责任,将学生的学风表现与导师的考核评价相挂钩;不断改善新任导师培训制度的实施效果,重点加强对导师岗位职责、师德师风、学术规范、心理健康和指导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定期开展导师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导师指导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13.树立典型,表彰优秀。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要求,构建对导师新的评价机制;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特别贡献奖”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突出贡献者奖”,定期评选表彰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和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导师和管理工作者。

五、创新研究生教育合作模式,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

14.构建国际合作办学的特区,学习借鉴世界一流大学成功经验。选择若干优势学科和新型交叉学科,加强与海外一流大学的合作,在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方面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构建多模式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加快推进现有高水平国际合作硕士、博士项目的实施;引进国际高水平师资和优质教学及科研资源,开展深度合作,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鼓励优势学科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措施,吸引更多海外学生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优秀学生来校攻读研究生学位。

15.稳步推进海外知名教授主导的全英文课程建设。依照“总体规划、分批建设、逐步推进、保证质量”的建设原则,按照国际一流的标准,分学科门类共建具有基础性、前沿性、交叉性且受益面广的共享性全英文课程;选择若干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构建全英文研究生教学体系,或建设整建制的海外知名教授主导的全英文课程模块,实现校内全英文课程体系的共享。

16.注重政策导向,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在总结现有研究生国际交流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宣传、动员与指导,大幅提升国家留学基金委研究生出访项目(CSC)的申报人数及成功率,对参与国际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导师实行招生名额补偿机制;根据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在学院、导师(或学生个人)按比例合理承担费用的基础上,加大校筹经费投入,以更灵活的政策推进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与交流项目的实施范围;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作为学科与学位点评估中的一项重要因素,也是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同时纳入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年度考核体系。

六、推进培养模式分类改革,突出各类研究生培养特色

17.以提升研究创新能力为重点,推进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以长学制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统筹规划硕士、博士培养阶段的培养计划,高起点、高要求、高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建立与国际高水平大学质量可比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体系;实行全程学分制,加强对课程学习、读书报告(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最终学术报告等重要环节的管理与考核,促进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的有机结合;实施研究生考核与分流机制,重点实施长学制研究生的博士资格考试,畅通分流渠道,对不符合博士培养要求者及时进行淘汰分流。

18.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定位,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发挥校级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推进适合不同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改革,重新修订和完善全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各级“2011协同创新平台”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要真正做到“科教结合”,“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实践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产学协同合作为途径”,加强协同单位之间资源共享,做到“导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优势互补”,构建全新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19.切实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践基地建设。在现有各类实践基地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各学院和学科加强与国内高水平科研院所及优秀企业的深度合作;在不同地区共建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使研究生获得更多的实践选择和训练;在合作共赢基础上,积极推荐申报并重点建设好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践基地;每年召开一次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专题工作会,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推动不同类型的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条件保障建设,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

20.改善研究生学习生活的条件氛围。启动研究生新宿舍楼的规划与建设,增加研究生宿舍面积,显著改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住宿条件;合理调整公房资源,解决好个别学科的研究生学习场所不足的问题;注重为研究生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加大对研究生组织举办的或参与的各类重要学术活动的支持,资助研究生积极参加全国获省级科技竞赛和学术成果交流活动。

21.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强化奖学金配置的质量导向。从学校层面形成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以及由国家助学金、自筹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组成的研究生助学金体系,从整体上保障研究生生活待遇;在体现助学金的公平原则基础上,奖学金要体现对优秀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的激励力度,确保他们能够潜心学业;奖学金的名额配置要以培养质量为导向,向生源优秀的基础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倾斜,向参与国家重大研究计划的团队倾斜;奖学金的评选过程要以鼓励优秀博士生提升科研创新水平为导向,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

22.设置“三助”岗位,鼓励按劳取酬。完善“酬学金”的管理制度,落实研究生“三助”岗位。从2015 年开始,按照研究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安排研究生“三助”岗位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校各院系及校机关设立的助管岗位津贴,以及为全校公共课程或院系平台课程等设立助教岗位津贴,面向部分经济困难研究生以及人文、基础类研究生,为他们提供改善生活待遇和提高个人素质的自助机会。所有研究生导师必须按招生名额设立相应的助研岗位,助研岗位津贴原则上由导师按财务规定从科研经费的劳务费列支。

八、树立全面育人理念,拓展思想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

23.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体制。建立并完善校、院、系研究生思想工作与导师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思想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树立全面育人的理念,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按照“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组织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研究生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工作活力;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文化建设,开展系列化学术规范教育活动,把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融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生态。

24.重视抓好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促进研究生社会实践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通过实践活动使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得以提升,研究生的就业、创业竞争力得以加强;完善博士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方法,确保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在读期间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为期4~6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合理规划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布局,鼓励研究生到基层、西部地区以及国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探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环节与社会实践锻炼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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