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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1-30 来源: 阅读人数: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

保障与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教育全链条培养的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 全面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以导师为核心,以院所为主体,从研究生教育基本活动入手,明确校、院、所职责,保证研究生教育基本质量,创新机制,激发研究生、导师和院所追求卓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二、目标与标准

2. 树立科学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观。深化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的教育质量观认识。建立研究生思想品行教育、价值观教育、思维方式与创新能力培养高度融合的育人机制。强化研究生的公民意识、使命意识、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3. 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体系。着力从中外联合培养、校企合作培养、交叉学科培养三个方面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以客观成果评估为重点,建成科学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及支撑平台。提倡研究生的成果建立在真正科学研究基础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将研究生的成果产出和创新能力评价作为研究生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

4. 确立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根据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形成研究生教育层次结构、规模、类型、培养模式与学科发展相匹配的局面。建成价值塑造、能力培养、思维创新“三位一体”的“内涵式发展”研究生教育体系。有效提升研究生就业质量,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5. 强化分层、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层次、类型研究生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层次与类别明晰、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评价方法与手段具有时代性的内外部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

6. 完善学位授予标准。在国家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目标和学科发展状况,按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以质量评价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学术学位注重学术创新能力评价,专业学位注重应用实践能力评价。

7. 基于学位授权点与学科建设的协同机制,合理布局学位点,制定学位点设置与调整办法。围绕学科建设目标,制定与学科建设相联动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动态调整办法。明确标准,规范程序,优化结构,发展特色。

三、招生管理

8. 优化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体系。建立一套与学科布局相适应、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办法,优化生源结构,提升生源质量。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前沿学科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设立交叉培养项目,鼓励学科交叉,推进学术创新。

9. 完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目标,构建更加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招生考核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保证招生质量。优化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加强自命题质量管理,提高复试考核水平,规范面试环节。完善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办法,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综合考察,切实发现有潜质的人才。

四、培养过程与学位授予管理

10. 重构培养方案。以“内涵式发展”为指导,重构所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课程体系。构建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本硕博贯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以强化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按照“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目标,重构与本科大类招生相衔接的培养方案。构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以提升应用实践能力为导向,强化实践能力训练,建立稳定规范的联合培养基地,吸纳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研究生培养过程,建立学生自主的专业实践机制,推行应用型人才的校企协同培养模式。

11. 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加强研究生学位核心课程建设,支持研究生高水平核心教材建设,整体提升课程水平。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前沿性、系统性,通过高质量课程学习强化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加强案例教学,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建设一批核心精品课程、专业学位案例课程和MOOCs课程。

12. 制定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办法。制定研究生课程授课资格认证制度,加强课程教学督导,完善授课质量评价体系,大幅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价,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13. 建立《学科发展基础文献集》学习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学科发展基础文献集》信息平台与考核题库,制定相应的考核与评价办法,将考核成绩纳入博士生中期考核内容。

14. 加强培养过程的选优分流机制。健全和规范“一报告(博士生开题报告)、两考核(博士生资格考核,博士生、硕士生中期考核)”的制度和程序,不断提高研究生各类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博士生资格考核和学位论文开题等各阶段的分流与淘汰办法。畅通分流渠道,加强研究生分流淘汰工作。

15. 规范和加强学位论文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评审程序,建成学位论文网上评审平台;加大博士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力度,探索国际同行评审;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使用。

16. 规范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学位论文答辩制度、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制度、交叉学科学位论文评议制度、学位论文跟踪制度,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17. 加强研究生思想品行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针对研究生群体的个性特征,开展有效的思政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崇尚科研的氛围;鼓励研究生特别是高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参与院、所组织的活动,增强研究生的团队意识,锻炼其沟通、协作、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强化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

18. 健全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制度。把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学术规范、学术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作为必修环节纳入培养方案。构建科研诚信教育和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建设绿色学术生态环境。

19. 营造国际化培养环境。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借助国际优势资源,推动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推进高水平国际合作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的持续实施。加大对研究生出国出境访学研究、短期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支持力度,大幅提升具有国际学术交流经历的研究生比例。进一步扩大来华留学研究生规模,提升留学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国别多样性,营造中外研究生共学互融、跨文化交流的校园环境。

五、导师岗位管理

20. 健全导师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和管理工作,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与培养质量的联动机制,建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列为导师的基本职责。改进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的绩效评价办法,把学业指导、学术交流、师德师风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等纳入导师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因素,淡化数量指标。加大对优秀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培养工作者的激励力度,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突出、教学成果显著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对导师在校研究生人数总量进行控制,保证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上的人均投入。加大对行为失范导师的处罚力度,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

21. 加大导师交流与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制度,支持导师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为导师提高学术和实践能力提供平台。加强新导师培训,交流推广优秀导师的指导经验,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提高导师队伍整体指导能力。鼓励组建导师团队共同指导研究生,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交流与共享,建设专兼结合的导师队伍,完善校所、校企双导师制度。

六、研究生管理与服务

22. 进一步健全研究生奖助制度。强化国家、学校、学院、企业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对研究生学习的激励和保障作用。推进研究生“三助一辅”育人体系的建设,强化实践育人,为研究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培养和提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和发放办法,建成奖励效果明显、扶贫帮困到位的奖助体系。

23. 建立研究生正当权益保护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正当利益诉求和权利救济机制,保证诉求渠道畅通,加强研究生正当权益保护。

24. 建立研究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制度。健全研究生就业市场和信息服务体系,加大研究生自主创业的培训与帮扶力度。鼓励研究生面向国家重要企事业部门就业、创业和出国深造,促进研究生就业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七、条件保障与质量监督

25. 强化校、院、所三级管理机制。学校负责研究生质量保障与监督的顶层规划与设计,按照分类管理的思想,做好学位点布局,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质量保障制度的设计与监督;学院做好与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体制、评价体系、实施办法的制定及具体实施;所具体落实研究生教育活动的日常质量管理,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条件保障。

26. 建立自我评估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学校特点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分层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以提高质量为导向,定期开展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自我评估,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开展优势学科的国际评估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27. 建立质量跟踪和反馈制度。建立毕业生发展质量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相结合的反馈机制;开展人才培养质量和发展质量分析,分析结果作为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资源配置的重要指标。

28. 建立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定期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质量标准,公开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八、质量管理与质量文化

29. 健全质量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体制,以及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的管理职责,推进研究生管理平台建设。

30. 营造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以院所为主体、以导师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价相结合的保障体系。通过质量制度建设、规范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加强导师、研究生和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形成体现自身发展定位、学术传统与特色的质量文化。

九、其他

31. 研究生院依据本意见制定各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各学院(部、中心)、所依据本意见建立本单位的研究生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西安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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