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12-20 来源: 阅读人数:
学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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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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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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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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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次
校学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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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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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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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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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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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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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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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次
校学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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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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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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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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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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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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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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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次
校学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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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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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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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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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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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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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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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4次
校学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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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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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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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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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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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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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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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校学位会开会具体时间、地点以当周学校会议单为准。